鲁审发〔2020〕10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省属高校,各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审计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内部审计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是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需要,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深刻理解内部审计作为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既是本部门本单位强化内部控制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又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贯彻落实,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完善内控、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二、努力拓展内部审计的广度和深度
全省内部审计工作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将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本部门本单位有效落实作为首要职责,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有机统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审计广度和深度,持续关注重大政策措施在本单位落实落地情况,检视存在的差距,促进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持续关注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性、预算执行合法合规性、预算资金绩效、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情况,促进厉行节约、带头过“紧日子”;持续关注国有企业主责主业、风险防控、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情况,促进提质增效稳增长,提升治理水平;持续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及时揭示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促进改善管理、防范风险;持续关注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聚焦领导干部守纪、守法、守规、尽责情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岗位、重点事项和重点环节,进一步突出重点,规范评价,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尽责担当。
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推行审计整改结果内部通报或公告制度,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动态跟踪,强化督促,确保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加强内部审计与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机制,形成内部监督合力。推动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范围。对内部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和主管机关。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既要通过审计发现和纠正问题,又要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治已病、防未病”。
四、全面提升内部审计效能
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增强内部审计效能,推动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思路、重点举措。科学编制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积极探索融合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推动内部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提高内部审计成果质量和层次。各内部审计机构要牢固树立科技强审理念,加快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大数据审计方式,探索建立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文书归档、成果利用等全过程信息管控系统,努力实现精准、高效审计,提升审计技术手段和审计项目管理现代化水平。
五、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各内部审计机构要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细化审计标准和操作流程,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围绕审计全过程、各环节实施全方位审计业务质量管控,规范内部审计行为,防范审计质量风险。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充分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建议,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客观审慎作出审计评价和处理,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建立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机制,对内部审计准则遵循、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人员配置、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业务开展、项目规范等情况,定期开展自我评估,针对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促进优化内部审计工作环境,推动内部审计职业化发展。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力量,规范购买社会服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
六、扎实推进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内部审计队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人员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宏观政策研究能力、审计信息化能力。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开展教育培训,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培训体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审计机关审计项目、有关培训交流等,通过“以审代训”等方式,提高内部审计人员实战能力。加强内部审计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内部审计铁军。
七、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进一步理顺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推动建立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专职机构或明确承担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要自觉在本部门本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开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是涉及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的,都要向党委(党组)报告。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避免从事招标采购、合同管理、资源分配、资产管理等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经济业务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加强与同级审计机关的沟通联系,根据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资金规模等因素,完善本行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推动建立行业性内部审计指导意见、工作指引等,促进本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开展。
八、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机制,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推动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优势互补,提升整体监督成效。逐步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向同级审计机关备案制度,加强对备案材料的研究分析,将其作为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参考依据。要结合实施审计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座谈研讨、业务培训、内部审计项目评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积极推动《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的贯彻执行,全面了解和客观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情况等,推动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开展。探索建立内部审计指导监督信息化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指导监督的科学性、有效性。
中共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审计厅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