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部门:
为不影响本年度竣工工程结算审计和年终财务结算工作,请各相关部门于2018年1月10日之前,将已竣工工程项目的结算资料按要求整理好(具体要求及表格格式见审计处网站),报送至审计处基建审计科。
地 点:燕山校区办公楼510房间
联系电话:88583106
审计处 2018年1月2日
上一条:关于停止执行《山东财经大学(筹)基建、修缮工程预结算计价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基建修缮工程报审需要提供资料的说明
【关闭】